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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治疗应尽早开始,并坚持长期、持续、规范、个体化治疗原则。
哮喘治疗目标不仅限于尽快控制哮喘急性发作,还应预防和减少反复发作,达到并维持最佳控制状态,选择合适的药物进行个体化治疗和避免或降低哮喘治疗药物的不良影响。
与GINA建议的"评估—调整治疗—监测"的管理循环略有不同,我国儿童哮喘控制治疗倡导多向的开放式哮喘管理流程。
包括:
初始强化治疗
预干预或间歇干预
升级或强化升级治疗
降级治疗
定期监测
以及停药观察
儿童哮喘管理流程图可参见指南,其核心之一是强调评估的重要性,涵盖了各个层面,包括自疾病诊断前评估直至停药以后的再评估。
其次提出了儿童哮喘初始强化治疗的理念,其依据是使用高强度的药物尽早降低气道炎症程度。
通过联合治疗或增加起始药物剂量快速控制症状,以提高患儿对哮喘药物治疗的信心和依从性。
但是强化治疗应有时间限定,一般建议强化治疗2~4周进行临床疗效评估,如症状显著改善,可考虑降低用药强度至适级推荐剂量,并持续维持治疗。
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是导致儿童哮喘急性发作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部分轻度哮喘及不愿意长期使用控制药物的患儿,可采用预干预或间歇治疗的方案。
即在急性呼吸道感染初期或出现与哮喘相关的先兆征象时,对未使用每日控制治疗的哮喘儿童短程使用强化控制药物治疗,或在原有控制治疗的基础上短时增加控制药物剂量,以预防哮喘发作。
在儿童哮喘长期每日控制治疗过程中,预干预也可作为停用控制药物前的一种备选降级方案。
实际使用中要考虑到患儿及家庭对哮喘知识的认知程度、方案的可操作性及药物的可及性等。
近年GINA对控制治疗的升级策略进行了微调
包括:
(1)阶段升级治疗(至少持续2~3个月),大多数情况下治疗数天后即可感知控制治疗的临床效应,但是要达到完全效应需时2~3个月;
(2)短期升级治疗(1~2周),在病毒感染或季节性变应原暴露期间,需要短期增加维持吸入型糖皮质激素(ICS)剂量1~2周;
(3)基于症状的逐日调整,对于使用ICS-福莫特罗进行控制和缓解治疗的12岁以上患儿,在每日维持治疗的基础上,按需及时调整附加剂量。
如果哮喘症状良好控制且通气功能稳定持续3个月以上,通常可以考虑降级治疗。
根据患儿当前的治疗方案,风险因素和偏好,降级治疗的方法需因人而异。
要选择合适的降级治疗时机,避免呼吸道感染、旅游(环境变化)、开学以及季节变化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
降级治疗时根据现用方案,下调治疗药物强度的顺序按以下原则:
减少口服糖皮质激素用量直至停用
降低高剂量ICS的用量
减少药物使用频率,直至每晚1次
单用低剂量ICS或白三烯受体拮抗剂
直至停药随访观察
任何降级治疗都应该被视为一次尝试性方案调整,从症状控制和急性发作频率方面评估其治疗效应。
对于大多数患儿,每3个月降低25%~50%的ICS剂量是可行且安全的。
6岁患儿使用低剂量ICS,维持良好控制3~6个月,可考虑停药;
6岁及以上患儿维持良好控制半年以上,可以尝试停用长期控制治疗药物,密切随访观察。
对于部分不愿或不能持续使用ICS控制治疗的6岁及以上儿童,可以考虑按需使用ICS-福莫特罗。
加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eukotrienereceptorantagonist,LTRA)有利于ICS剂量的下调。
ICS控制治疗的临床效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在停药后2~4周内必须进行随访,并定时长期随访。
随访包括症状评估,喘息相关症状的早期识别及适时干预。
如果患儿出现症状复发,应根据发作的强度和频率确定进一步治疗方案。
对于轻度偶发症状,可按需对症治疗,继续停用长期控制药物;
对于非频发的一般发作可恢复至停药前的长期控制治疗方案;
对于严重和频发的发作,应依据停药前的长期控制治疗方案予以升级(越级)治疗。
针对急性发作的患儿,及时采取短期强化控制治疗(高剂量ICS和按需使用支气管舒张剂),一般不超过2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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