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quot重症哮喘quot还是

本文原载于《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年第5期

吉宁飞医生提出国内文献常见"重症哮喘"与"重度哮喘"的不同表述,提出医学词汇应尽可能规范、统一和避免歧义,在此就这一问题进行回复。

早在20世纪50年代国内外临床医生就发现,虽然大多数支气管哮喘(哮喘)患者经现有药物治疗后可达到有效控制,但仍有约5%~10%患者治疗困难,在应用中高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或多种药物联合治疗后哮喘症状仍难以有效控制,但不同文献对该类哮喘的描述并不统一。国外文献使用"severeasthma、refractoryasthma、difficulttocontrolasthma、poorlycontrolledasthma、durg-resistantasthma、corticosteroid-insensitivityasthma、corticosteroid-dependentand/orresistantasthma、brittleasthma、irreversibleasthma、life-threateningasthma、fatalasthma"等不同词汇描述该类哮喘。相应的,国内文献则使用"重症哮喘、重度哮喘、危重型哮喘、难治性哮喘、难控制哮喘、顽固性哮喘、持续性哮喘、激素抵抗哮喘、激素依赖性哮喘、脆性哮喘、致死性哮喘"等名称。

直至年《欧洲呼吸杂志》和年《美国呼吸与危重症医学杂志》第一次发表专家共识分别使用术语"Difficult/therapy-resistantasthma"和"RefractoryAsthma"描述该类哮喘,并提出相对明确的定义与诊断标准[1,2],年中国"难治性哮喘诊断与处理专家共识"发表,使用术语"难治性哮喘"[3],但"severeasthma"及"重症/重度哮喘"仍广泛被学术界使用。年《欧洲呼吸杂志》最新发表的指南重新使用术语"severeasthma"描述该类哮喘[4]。我国文献中使用的"重症哮喘"与"重度哮喘"均为"severeasthma",含义并无区别,仅为翻译上的不同。

目前重新修订的中国专家共识正在起草中,力求与国外相关文件达成一致,但"severeasthma"一词究竟翻译为"重症哮喘"还是"重度哮喘",专家间仍存在较大争议。但是,不管是既往使用的各种名称,还是年专家共识使用的术语"难治性哮喘",抑或即将修订的专家共识中使用"重症哮喘"或"重度哮喘",均为同一或相近的概念,即在过去1年中需要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指南建议的4~5级哮喘药物治疗[中高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ICS)联合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和(或)白三烯调节剂/茶碱]或全身激素治疗≥50%的时间,以防止变成"未控制"哮喘,或即使在上述治疗下仍表现为"未控制"的哮喘[5]。医学词汇应尽可能规范、统一和避免歧义,但当某一概念的名称尚未完全达成统一时,以其在临床使用中不引起误解即可。

欢迎呼吸同道和哮喘领域的专家发表不同见解和观点,以推动对该专业领域相关问题的认识。

参考文献(略)

(收稿日期:-03-01)

(本文编辑:吕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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