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哮喘发作,男子呼叫网约车送医被司机拒

一男子母亲哮喘病突发,竟然被网约车拒载,医院路上去世。男子向网约车司机索赔61万元,究竟是谁之过?

某天上午,小林的母亲哮喘突发,小林抓紧呼叫了网约车。20分钟后,网约车司机刘女士到达了指定地点。

当小林搀扶母亲上车时,司机刘女士发现小林母亲有病在身,害怕其猝死在自己车上,于是拒绝搭载小林及其母亲。

刘女士准备开车离开,小林强行阻止,双方产生争执,争执中,网约车驾驶员位置的车窗被损坏。刘女士要求小林赔偿,小林不服。

刘女士报J,小林的邻居驾驶车医院。到医院0分钟后,小林母亲不治身亡。

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小林母亲为猝死,死亡地点是来院途中。

小林认为是网约车司机刘女士耽误的,导致他母亲出事,于是把刘女士告上了法庭,索赔赔偿金等共计余元。

你们认为,这是谁的过错?

看了下网友评论,大部分是支持网约车司机的。

有网友说:网约车司机不想拉危重病人,是因为她担心后续有风险或者有忌讳,这是她的权利!司机和乘客是服务关系,双向选择,司机感觉自身利益被侵犯难道不能拒载吗?这件事可以在道德层面上指责司机,但并不意味她违法。而且乘客小林估计脾气暴躁,这种情况下正常人会恳求司机吧?他反倒砸了司机的车!

也有网友说:网约车没有救护车的义务。网约车是私人谋生工具,救护车是社会福利设备,网约车挣得只是一点服务费(还需要扣除公司提成、保险、油电、车损等),让网约车承担这样的风险和责任与其可得利益完全不对等。

还有网友说:网约车一辆不载,能不能选择其他车辆?争执只会导致浪费时间,当事人有没有自身的过错?法医鉴定详情如何,能否证明即使在不耽误时间的情况下也没有救治的可能?

也有支持小林的网友表示:救死扶伤是中华传统美德,更何况还是拒载。哮喘是个常见病,一年发病次数很多,如果不是家里有矿,谁会发病就叫?而且发病之初,谁也不可预见这种结果,只是当平常的发病处理,而且叫网约车速度并不比慢。不管怎么说这个司机拒载是导致这一结果的重要因素。

在我看来,双方都有过错。小林错在不应该母亲有突发哮喘时,不打,而是叫网约车,毕竟人家不是救护车,有权拒绝。

网约车司机刘女士,错在不应该拒载。她可以同小林约好,如果送医路上出问题,她没有责任,车上有行车记录仪,可以当作证据。刘女士拒载,显得很没有人情味。

不管怎么说,我们日常遇见有困难的人,可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来帮助他们。这样做,并不求回报,而是求个心安理得。

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

你们说呢?#生活百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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